记者从天津市保险协会了解到,由于银行提高住房存贷款利率,贷款人提前还款的情况越来越多,由此引发的房贷险提前退保现象日益增多。在这种情况下,天津各财险公司开始联合采取措施以期严控房贷险的经营风险。 在天津保监局的关注和支持下,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财产保险工作委员会近日制定了《关于开展房贷险业务的有关规定》,经在天津经营房贷险业务的各财产保险公司同意,统一从七月一日起执行。 记者从天津市保险协会了解到,由于银行提高存贷款利率,引发房贷险提前退保,使天津全市房贷险业务今年前四个月出现负数。有的公司甚至出现了保户排队退保的现象,预计下半年这种情况可能还要发展。另外,从今年一月一日起开始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房产将来有可能得不到变现,加大了房贷险的承保风险。为此,天津市财险公司总经理峰会责成协会财产险委员会制定有关房贷险业务规定,以图遏制日渐显现的房贷险经营风险。 天津《关于开展房贷险业务的有关规定》指出:一是严格控制手续费支出。手续费上限不得超过签单保费的8%,在手续费科目中列支,实行收支两条线。 二是预防提前退保风险。各公司在保单上要约定:对于提前退保的,要在应退保费的基础上扣除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各公司现有保险合同有约定的,按现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要及时向上级公司请示增加相关附加或特约条款,待总公司批复同意后执行,并报天津保监局备案。 三是严格控制开办有贷款担保条款的业务。各产险公司对含有住房贷款保证条款的房贷险业务尽量不承保,因业务需要必须承保时,也仅限于房贷综合险中对贷款人由于人身意外造成的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还款困难承担保险责任,其它有贷款保证责任的业务不予承保。 四是违规处罚。为了保证自律效果,上述规定各公司应严格遵守。不得以任何借口突破,一旦发现违规问题将给予相应处罚。除在行业内通报批评外还要将违规情况上报保险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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