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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鸿寿年金养老保险

查看次数:376238 时间:2008-7-23 10:11:53 编辑:谈红霞 来源:www.bxlm.net

产品简介
您需要什么样的养老年金保险?要稳定保值的?要能带来投资收益的?要同时提供意外保障的?要可以临时兑现的?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为您一一做到。

产品特色
养老金
自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79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每年我们按保险金额的5%给付养老年金。

身故保险金
一旦遭遇不幸,我们将按照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身故保险金,维持您家人的正常生活。

保单红利
我们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让您轻松享受专业理财。您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现金领取或者累积生息。

保单借款
如果您急需流动资金,还可以凭借保单来中国人寿获取借款,解您燃眉之急。

祝寿金
鸿寿特意为您准备了2倍保险金额的祝寿金,为您的八十寿辰再添超值惊喜!

投保范围
凡年满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公民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缴费方式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和月交三种,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分为十年和二十年两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年金领取领取方式分为年领。开始领取年龄分为55周岁和60周岁二种,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年金开始领取年龄。

  
保障
年金
本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79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按规定给付年金
年领养老年金=基本保险金额×5%, 
身故
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2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8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2
分红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红利领取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 现金领取; 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公布。 (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处理方式,本公司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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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8 最及时的保险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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