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朋友给我讲了个故事,说是布什总统非常喜欢使用某个厂家的签字笔,总是随身携带着。有一次在接受采访时,顺手用这种笔在来访者递上来的美国国旗上应邀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不料却触犯了美国的国旗法,而被处于罚款什么的。于是布什总统将这只笔的生产厂家告上法庭,说它上面没有明显标志让人不要在国旗上签名,所以应该赔偿他的损失。 听完之后不禁哑然失笑,按照布什总统的观点,我们应该在每张卫生纸上写明:第一、此物不能吃;第二,不能在此产品上书写反革命标语;第三,此物可能导致马桶堵塞,如此云云;又如在每颗大米上,农民兄弟应该在其前后左右至少刻上这四条:1、小心噎住;2、要用水煮;3、不能用火直接烧烤;4、当心吸食到气管。 想到美国人凡此种种,得出三个结论,一是美国人弱智,二是会打官司,三是最要命的,命贵比天高。 记得有个美国儿童,用他的玩具弹弓对准自己的眼睛打,结果当然是眼球爆了一只,结果其父母向生产商索赔八百万美金,理由是弹弓上没有明示不能对准自己的眼睛打(给我一个不骂你弱智的理由!)。法院裁决原告胜诉。还有一个妇女,穿双波鞋打球,不幸扭伤脚踝,然后又状告生产商要求赔偿,理由是鞋上没有明示穿着它打球可能会导致扭伤,而法官认为这种可能性存在,结果当然也胜诉,获得了几十万美元的赔款(做美国人真好!)。 看来美国人虽然弱智,但钻起空子来却比世人都狡猾。所以您得当心了,如果你有什么产品在美国销售的话。不要以为你做好各种警告也好,明示也好,美国人一样可以告倒你。再看此例:一个三岁的小男孩儿戴着救生圈悄悄独自到家里的泳池游泳,结果被淹死了。父母一张状纸将生产厂家告上法庭,要求巨额赔偿。被告辨称,不孩子不能单独游泳是一般的常识,而且救生圈上也明文警告不能让儿童独自游泳。但原告辨称,救生圈上印有独自游泳的卡通动物,意思就是鼓励儿童独自游泳。其结果是原告获得了4000多万美元的赔偿(中国一个儿童因意外伤害致死不过一两万人民币,真可怜!) 我们姑且不管美国人的上述三种秉性是好是坏,但是有一点是值得肯定的:咱保险公司的产品责任险在美国(包括要去美国)就好卖了。 听了布什总统的故事,碰巧和我们TEAM的ATHONY一起去了一家生产女工内衣的厂家(其产品主要销往美加地区),拜访其老大陈总。陈总人挺好,就是对保险不懂,而且有点反感。对我们的产品不感兴趣。后来我们就谈到他的产品,我们说,您的产品有两个风险,一是您的胸罩里面用来衬托的钢丝有可能穿破保护层,而在女人那个要命的地方扎个口子,第二如果一个美国妇女戴的是您专门生产的药物胸罩,又不巧得了乳腺癌,她很可能起诉是您的产品导致的后果。而您知道赔偿后果吗?一个0.5美元不到的果冻要赔偿5000万美元,虽然发生概率是亿万分之一,但是它确实发生了,而且差不多要了厂家的命。陈老大听了,沉思了一会儿,点头道,有这个可能;然后我们又举了上述例子给他听,感觉陈总开始毛骨悚然,身子一点一点向我们这边倾斜。最后的结论是,他仔细考虑下产品责任险。 其实,我还没有把胸罩的所有风险列举完毕(如果按照咱布什总统的观点),要做到万无一失,至少还应在胸罩上列明以下几点: 1、 本产品不能入口,以防窒息; 2、 本产品容易燃烧,请远离火种; 3、 本产品不是玩具,请放置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4、 本产品应经常清洗,否则易发臭而影响身体; 5、 本产品上不能书写反革命标语,否则后果自负; 6、 本产品不能用作上吊用的绳子,否则因断裂导致摔伤不负责; 7、 本产品不能随地乱扔,否则因乱扔垃圾导致罚款不负责; 8、 本产品要系好系牢,以免自身体上掉落而影响形象; 9、 本产品可能使你更性感,因此,请不要在公众场合暴露,否则由此引起性犯罪概不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