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当前必须正确处理发展与规范、创新与风险之间的关系,必须正确处理短期与长期、保险业与外部环境的关系。 第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各级政府、广大民众对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重要地位的认识,增强运用保险工具规避经济发展中的社会风险和个人风险的自觉性,挖掘保险业发展的巨大市场潜力,使经济增长、社会稳定与保险业的发展形成良性互动的局面。 第二,加快保险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对于已有的保险企业,要充实企业资本金,提高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积极推进多元持股,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企业经理层的激励与约束,将现有的保险公司建成为管理规范、内控严密、信息披露充分,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使现有企业尽快做大做强。同时,有步骤地向国内资本和外资开放保险市场,引入新的市场竞争者,促进业内充分竞争,做大整个保险业。 第三,加强产品创新,提高服务水平,对不同的保险对象设计不同的险种,满足人们多元化的保险需要。加强保险咨询、风险评估、保险方案设计、承保后的风险防范和管理、保险补偿等一条龙服务,克服重保轻赔,重市场份额轻市场风险,重当前轻长远等现象;克服盲目投保,提前续保,误导投保人的问题,不断提高保险服务水平。 第四,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加强保险业与资本市场发展的良性互动,提高保险资金的收益率。探索货币市场、证券市场、保险市场的联动机制,以及新形势下银证保混业经营的可行性。鼓励保险资金以多种方式直接进入资本市场,成为资本市场稳定的机构投资者和主导力量,同时规范完善资本市场,避免资本市场的剧烈波动,降低保险资金在资本市场的投资风险。探索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和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的可行途径,建立专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控制风险,提高安全性的前提下,拓宽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 第五,探索符合现阶段发展水平和现有体制环境的监管模式,实现专业化监管、法制化监管、技术型监管相结合,外部监管、内部监管相结合。建立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的监管模式。制定市场准入规则、保险精算规则等一系列制度,建立银行、证券、保险联席监管体制,降低系统性风险。 第六,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水平。信用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转的基石,是保险业发展的生命。在当前,既要提高企业诚信,避免保险公司及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误导甚至恶意欺骗消费者;也要提高公众诚信,避免投保前和出险后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甚至制造各种保险欺诈、骗赔事件。为此,要加快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持有机构的合作与配合,建立起社会化的社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保障守信者的合法权宜,提高失信者的失信成本和处罚力度,形成全社会良好的社会风气和信用环境。 第七,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保险人才队伍。保险业竞争力的提高,关键在人才。包括保险业的企业家队伍、高层经营管理人才、保险监管人才、理论教育与研究型人才和保险中介与营销人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