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还没有登陆会员系统
  • 证件:
  • 用户名:
  • 密码:
  • 用户属性:
  •  
热点信息
推荐信息
  • 还没有相关数据。

谨防车险超额投保白花钱

查看次数:208095 时间:2008-9-12 10:31:28 编辑:谈红霞 来源:www.bxlm.net

       车辆损失险是车险的“主险”,几乎所有车主都会投保。但眼下车价涨跌频频,车主投保时要多留个心眼,尽量做到既能足额投保,又不会超额投保花“冤枉钱”。
  车主曾先生有着两年驾龄,不久前的一场意外造成车辆严重毁损。事后,曾先生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认定车辆全损。曾先生原以为保险公司会按当初投保的车损险保额15万元来赔付,但保险公司答复只能按当时汽车的实际价值即11.28万元来赔偿。

  原来,曾先生是在2004年底买的车,当时新车购置价是15万元(包括车辆购置税),2005年1月第一次投保车险,是按15万元来确定保额的。今年1月,曾先生续保时,仍按15万元来投保。

  对此,保险公司解释,保险公司理赔遵循的是“补偿性原则”,即赔偿数额不能超过汽车实际价值。而车辆的实际价值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确定。曾先生的车发生事故时,该车市场价已跌到13万元,再扣除折旧费用(折旧金额=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0.6%),曾先生的车当时的实际价值只有11.28万元。

  保险专家提醒,车主在投保时要注意车价变动并相应调整保额,不要白花了钱还得不到相应赔偿,而保险公司也有责任提醒投保人。

  如曾先生在第二年续保时,车价已由原来的15万元降到13万元,曾先生就应按13万元来投保。根据《保险法》: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

最及时的保险资讯,最有效的财经信息报道
更多财经新闻 更多保险资讯!    欢迎提供新闻线索,讲述保险人自己的故事!
本站新闻采访、人物专访,均不收取任何费用,欢迎提供新闻线索,欢迎监督。
本信息由中国保险联盟网编辑部搜集整理。若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中国保险联盟网编辑部。
在线咨询QQ:277640544 商务合作QQ:874240799 电话:028-6800-4444 袁军
新闻热线:028-6822-5555 专访预约:028-6822-5552 广告热线:028-68004427

>> 相关信息 [关键字:车险,投保]

2009-1-9 最及时的保险新闻报道

保险行业新闻/财经资讯 2009-1-9    热线新闻QQ在线:563395963

保险超市 欢迎加盟协办,提供新闻线索

洗车美容 车辆维修与救援专区 欢迎美容洗车/车辆维修单位加盟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