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中生有:制造车祸 如果说车险是保险骗赔中比例最高的险种,那么,自编自演一出假车祸“闹剧”,就绝对是车险骗赔中最常见的例子。 不止一家财险公司理赔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车主人为制造车祸骗取保险理赔金的做法,是车 险骗赔中最普遍、也是最容易暴露的。 就拿沪上一家财险公司理赔部刘先生近日接触的一件车险骗赔案为例。上月初的一天晚上,刘先生所在的部门接到一起报案电话,车主苏先生声称自己在驾车途中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刘先生及几名同事随即赶到了事故现场。只见一辆尼桑小轿车停在公路右侧的一根电线杆旁,车的前轮有些破损痕迹,保险杠和前面车灯也已破损,车身右前角破损较为严重。车主苏先生在旁显得格外焦急,再三询问何时能拿到理赔金。 在事故现场勘查过程中,刘先生发现了这起事故的两个疑点:现场为何只见车身破损部位,为何不见破损碎片的散落物?车险车灯、轮胎确实有所损伤,但现场为何没有车辆碰撞电线杆的车胎痕迹? 面对保险公司的质疑,苏先生一开始装傻,神色慌张不已,最后在无法自圆其说的情况下,只好如实供述了这起事故的真相。原来,这起事故是苏先生一手导演的人为车祸。 在事故发生前的两天,苏先生驾驶该车在另一条公路上与一辆车发生碰撞,苏先生的爱车多处部位受损,车灯、轮胎也有所损伤。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协商赔偿,根据当时事故情况,对方应负全责,对方因为没有投保,所以,商定对方支付给苏先生5000元。 事后,苏先生听周围的朋友说,如果让保险公司来处理,可以领得一笔更可观的保险赔偿金,于是苏先生便想出了再伪造一次事故的招数来骗取保险金。没想到,因为一些事故现场的细节,被火眼金睛的保险理赔人员识破,苏先生的这场骗赔闹剧终以失败收场。 保险公司认为,苏先生编造交通事故,蓄意骗取保险金,其行为已构成保险欺诈,故提出拒赔。由于苏先生的这次“不诚信”之举,他已经被该保险公司列入了投保人“黑名单”中。恐怕,苏先生下次再想投保该公司的保险时,保险公司要避而远之了。 偷梁换柱:私刻公章 在伪造品大行其道的时代,不仅毕业证、工作证可以伪造,就连公安机关的公章也能成为犯罪分子的骗赔工具。这样的案例在车险骗赔案例中属于个案,但不排除这种现象在将来不会有蔓延的趋势。 今年7月,大学毕业后刚到保险公司理赔部上班的小李就遇到一件“棘手”的理赔案子。一名自称是当地某大型国有企业办公室负责人的秦先生,主动来到保险公司投保车险,为他的爱车共投保了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及不计免赔特约险。在他投保后的4个月内,秦先生连续3次以不同的理由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8月上旬,秦先生报案称,他驾车从杭州返回上海的途中,在高架上被前方货车上掉落的小石块击碎车窗玻璃,要求保险公司赔偿维修费6000元。 同年9月,秦先生又报案称,他在自家小区里,因天黑不慎撞上一辆停在路边的小货车,造成玻璃破碎。在提供了自拍的事故现场照片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事故证明材料后,他再次从保险公司领取赔款7500元。 一个月过后,秦先生第三次报案,称其在从昆山返回上海的途中,因车速快、经验不足撞到了公路旁的电线杆上。他出具昆山当地交警部门和当地修车厂的证明材料,要求赔偿约1万元。 在满足了秦先生前两次的索赔请求之后,他在不到半年内的第三次索赔终于引起了保险公司的警觉。接到上面指令的小李,马上随其同事对秦先生提供的资料进行进一步的审核。果然,小李他们在审核秦先生提供的事故现场照片时发现了问题,他们又查阅了秦先生前两次赔案的案卷,相比对照,诸多疑点立刻凸显。 最明显的是,修车厂均不在同一个城市,但三张维修发票的字迹却非常相似,似乎出自同一人;其次,三次事故,秦先生都用自备相机拍下事故现场照片,但无论是事故现场近景、远景的照片中均没有第二个人、第二辆车在场,与真正交通事故的现场明显不符;第三,自拍事故现场照片太过“完美”,如果没有事先准备,每回发生事故时,秦先生为何总有相机在身,用巧合来解释过于牵强。 带着这些疑点,保险公司开展了核实工作。理赔人员先后与上海、杭州和昆山三地交警部门和修理厂取得联系,对方均答复从未为秦先生出具过有关证明材料,那些材料上的公章乃秦先生私刻。至此,秦先生骗赔的事实已暴露无遗,三起“事故”均是他人为制造。 |